清鎮市綜合行政執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
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一、總體情況
2020年,綜合行政執法局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新條例)、《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19〕60號)和《貴州省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規定》等有關精神,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為原則,全面推進城市管理重大決策、重點服務事項、群眾關心熱點等信息公開,加強解讀回應,擴大公眾參與,努力增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動性、實效性,形成全社會重視、參與和支持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良好輿論氛圍。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0 | 0 | 0 |
規范性文件 | 0 | 1 | 1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821 | 42 | 779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21 | 3 | 24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8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1 | 3000元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0 | ?0 | |||||||
(七)總計 | 0 | 0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0年,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不斷完善工作制度,加大主動公開力度,加強了輿論引導和政策解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積極成效,但與城市管理事業發展和公眾的需求還有差距。隨著公眾關注度的不斷提高,在信息公開力度、政務服務平臺對接等方面需進一步深化、細化。
?下一步,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將繼續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進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力度,深化信息公開內容,擴大公開范圍,拓展公開渠道。一是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堅持“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切實做好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和結果公開;二是優化公開平臺建設,穩步推進網上政務服務,積極配合“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部署;三是加大回應社會關切力度,對社會關注度高,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時、全面、主動公開政策信息,同步安排解讀回應,切實強化政策宣傳解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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