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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樹東方小區人行道(清鎮興邦銀行至百花醫院段)行道樹設置不合理,即云嶺東路4號5棟101號至110號商鋪門口9株行道樹,影響行人通行,現擬對該路段人行道行道樹進行移栽后恢復人行道,留出人行通行空間。按照《清綜執黨組專議〔2021〕21號》文件精神,現采購紅樹東方小區人行道(清鎮興邦銀行至百花醫院段右側)行道樹移栽工程。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比選方案。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采購紅樹東方小區人行道(清鎮興邦銀行至百花醫院段右側)行道樹移栽工程;
2.工作內容:一是按照喬木移栽規范制定移栽方案,將9株香樟修剪后進行起挖和包扎;二是負責開挖樹穴,將香樟移栽至指定地點后進行養護,確保香樟存活率達到100%;三是行道樹移栽后負責取消樹池并恢復為人行道,原樹池區域硬質鋪裝需與人行道現狀協調一致。
二、業主單位
單位名稱:清鎮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單位地址:清鎮市云嶺西路43號
聯 系 人:李 清
聯系電話:15985155127 ?
三、單位資質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良好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營業執照包含園林綠化相關內容;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各比選單位編制的比選文件必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資料(須裝訂成冊并密封)
1.公司法人資格證明書或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法人身份證和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
2.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
3.市場調查報價表(加蓋公司公章);
4.出具近三年未受省市及本市發改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以及行業協會通報處置的承諾書及具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的承諾。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將被取消比選資格
1.未按規定提交資料;
2.近三年以來受省市及本市發改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以及行業協會通報處罰的公司;
3.不遵守比選會場次序、擾亂會場紀律;
4.遲到或者早退的。
六、比選時間
定于2021年7月23日上午9:20至10:30在清鎮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六樓小會議室進行比選。請有意向參與投標的單位至少提前一天進行電話報名。
七、比選小組組成
根據本次項目比選要求,成立采購紅樹東方小區人行道(清鎮興邦銀行至百花醫院段右側)行道樹移栽工程評審小組,小組成員如下:
組 長:李 ?清(清鎮市園林綠化管理服務中心負責人)
成 員:王國棟(清鎮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辦公室負責人)
朱文燕(清鎮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財務室負責人)
程崇志(清鎮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督辦督查科負責人)
王 ?峰(清鎮市園林綠化管理服務中心工程師)
湯忠華(清鎮市園林綠化管理服務中心工程師)
朱文靜(清鎮市園林綠化管理服務中心工作人員)
比選原則
1.參與比選的單位必須符合本方案第三、第四點資格審查要求;
2.參加比選的單位比選之前自行踏勘現場,兩次報價都應包含完成本項目產生的所有人工、機械、運輸及材料等費用;
3.采購紅樹東方小區人行道(清鎮興邦銀行至百花醫院段右側)行道樹移栽工程的預算價為陸萬陸仟元整(¥66000元),比選投標報價不能高于預算價,否則將視為無效報價。
九、評標標準
本次比選實行二次報價,第二次報價為現場報價,且必須低于第一次報價。根據同等條件下最低價中標原則,以第二次報價最低的競選單位為中選單位。有兩個相同最低報價的,現場抽簽決定中標單位。
十、中標單位要求
中標單位一是按照喬木移栽規范制定移栽方案,將9株香樟修剪后進行起挖、包扎,然后移栽至指定地點;二是香樟移栽后需提供1年的養護期,在養護期中標單位要負責對移栽喬木進行日常修枝整形、施肥澆水等工作,確保成活率達到100%;三是行道樹移栽后取消樹池并恢復為人行道,原樹池區域硬質鋪裝需與人行道現狀協調一致;四是需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培訓,確保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在施工過程中因安全措施不到位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或導致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等均由中標單位全權負責。
十一、合同簽訂
比選結束后,對比選結果進行為期3天的公示,待公示期滿后業主單位將和中標單位簽訂合同,中標單位現場報價為合同價。
十二、驗收及付款
簽訂合同后,中標單位嚴格按照要求完成紅樹東方小區人行道(清鎮興邦銀行至百花醫院段右側)行道樹的移栽工程。喬木移栽及樹池、人行道恢復工作完成后,由中標單位提交書面申請,并開具正規發票,業主單位驗收合格后按照合同價款的90%予以支付,剩余10%的合同款作為質保金。待質保期屆滿后,若移栽的香樟存活率達到100%,則按照相關程序無息退還10%質保金;否則,不退還質保金。
附件:1.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模板);
??????2.市場調查報價表。